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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职能
  • 长春光华学院教学评价中心职能


  • 一、负责掌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,了解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最新动态,及时制定学校相应的政策和措施。

    二、负责组织、实施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评估工作。负责学校其他各类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评估的指导与监督。

    三、负责开展本专科生教学质量管理工作。负责构建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的组织体系、制度体系、保障体系和质量标准,并保证有效运行。

    四、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教学质量评估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,进行工作计划制定、实施和总结。

    五、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校内教学评估工作(专业认证),研究其有关理论和方法。

    六、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负责开展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价。

    七、负责建设教学质量信息管理平台。负责建立有关教学评价信息资料档案库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、学生评教数据库、专项调研数据库的管理等信息化工作。

    八、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、研究与反馈工作。组织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。

    九、负责组织学生评价教师。

    十、负责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师教学评价工作。

    十一、负责开展学生学习状态和效果的评估工作。

    十二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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